在山东临沂的法律界,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——薛桢业。他秉持着“不信不立,不诚不行!精法以专业”的执业理念,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用心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薛桢业律师执业于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,担任刑事部副主任。该律所总所于1988年成立,是全国首家合作制律所。薛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,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。
在网络犯罪方面,他擅长处理帮信罪、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涉财类犯罪等案件。在经济犯罪领域,包括普通诈骗、合同诈骗、票据犯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也处理得游刃有余。对于人身类犯罪,如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过失致人伤害等案件,他同样有着精湛的辩护技巧。此外,他还尤为擅长羁押必要性审查、37天黄金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、上诉改判等业务,能够实现无谅解取保、证据不足不起诉、大幅下调量刑建议等。
在他经办的诸多案件中,有不少经典案例体现了他的专业与担当。比如孙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,当事人因收购来历不明物品被刑事追诉,涉及的金额较大,检察院初步给出的量刑建议也比较重。但薛律师接手后,仔细核实当事人的主观认知和获利情况,结合退赃退赔等情节,精心撰写并提交了辩护意见。随后,他积极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,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观点,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,使当事人获得了较轻的刑事判决。
再如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,这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冲突,导致赵某被指控致人轻伤二级,公安机关对此进行了刑事立案,赵某面临着刑事判刑及民事赔偿的困境。薛律师接受委托后,立刻全面梳理案件,着重分析案件的起因,并发现了被害人存在过错等关键情节。他以此为突破口,积极促成被害人谅解,在辩护过程中充分提交从轻处理的意见。最终,法院对赵某判处缓刑,让赵某免于实刑关押。
还有李某交通肇事案,李某驾驶机动车时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致一人死亡,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,随后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薛律师介入后,第一时间仔细梳理案件事实,认为李某属于过失犯罪,主观恶性小,且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被害人、配合调查,符合取保候审条件。经过他与办案单位的多次沟通,李某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。在取保候审期间,他又积极协调李某与被害人家属沟通,从法理和人情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,李某取得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。在审判阶段,他提出李某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、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建议法院适用缓刑。法院经审理,考虑其犯罪情节、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,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,李某得以避免牢狱之灾,回归家庭与社会。
另外,何某非法经营案中,何某从事非法经营活动,涉案经营数额巨大,已达“情节特别严重”标准,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何某被刑事拘留后,薛律师迅速介入,全面梳理证据,深入分析何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。经仔细阅卷,发现何某在非法经营活动中作用相对较小、参与程度有限,且系初犯、偶犯,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。他多次与检察机关、法院沟通,提交详尽辩护意见,从多维度论证其符合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,同时引导何某退缴违法所得、缴纳罚金,展现真诚悔罪态度。最终,在他的不懈努力下,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。
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难题,薛桢业律师将以专业、诚信为您排忧解难,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